信息泄漏难防又难管8月28日,山东临沂定大学生徐玉玉一案的6名嫌疑人全部抓获。尽管这一事件告一段落,但是由此引起的关于个人信息泄漏的辩论还在之后。事实上,网络信息时代,个人隐私泄漏的渠道有很多,除了助学金之类的学生数据信息,更加少见的是使用率十分低的租车信息。接到租车后,不少人有这样的习惯———用笔将租车运单上的个人信息涂黑覆盖面积,来维护自己的个人隐私。
记者调查找到,对租车单上个人信息的盗取早已是构成了一个产业链。租车运单在经过电商、收件员、服务公司载入等多个环节后,很多时候个人信息早就泄漏,并在网上被卖唱。
记者在互联网上通过搜寻“租车单号”找到,在不少涉及QQ群的概述中,都指向同一家租车单号自助出售网站。这个网站的销售首页,分成单号大厅、批量购单、空包/底单等区域。而在单号大厅里,从充值到出售单号,买家都可自助已完成,并根据缴发货地址、租车类型和发货起止时间自由选择想出售的租车单号种类。
每条数据的价格,根据买家重复使用充值的额度不一。比如,普通会员要价0.8元一单,重复使用充值20元可沦为3个月的VIP。另外,根据网站解释,销售的租车单号分成“已扫瞄单号”和“并未扫瞄单号”。
“已扫瞄单号”是指租车单信息早已载入快递公司的官网,网际网路才可坎到,“并未扫瞄单号”指租车员早已取件挥,但还没将单号信息载入快递公司网站。为了检验租车单号否精确,记者尝试出售了几条有所不同快递公司已扫瞄的单号,在对应官网一一查找,都证实确实此单。对于租车单上的个人信息安全这个话题,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研究员、硕士生导师朱巍,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秘书长、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胡钢作出了分析和评论: 朱巍:我们国家对于个人信息有很多规定,牵涉到到隐私的个人信息的法律有一百多部,尤其是工信部有个人信息维护的规定。
不管是工信部这个规定还是201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强化网络信息维护的要求,都将法律所维护的个人信息局限于“可识别性”,也就是必要或间接的可以辨识到个人的,有可能牵涉到到个人信息侵犯的问题。这个时候就要说道一个概念叫大数据,大数据就是必要或间接都没办法辨识到个人的时候,这部分数据现在没定性。我们国家的民法典现在在修改,民法总则在网上早已公开发表了,其中专门把大数据定性为知识产权,也就是说它买数据不肯说道认同是违法的,我们要看一看它买的是什么。
如果他买的有身份信息,能必要或间接的辨识到个人,毫无疑问这不仅是民事侵权行为,而且有可能下降到刑法修正案九中,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范畴。但是如果把这些个人信息都给抹掉了,这叫脱敏化,如果有人卖这个数据的话,有可能会不存在大数据的用于问题。所以一定要看它究竟能无法必要或间接辨识到个人,如果无法的话,我实在有可能归属于大数据的范畴。
胡钢: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,个人信息的价值日益显出,比如我们找到互联网广告的发展迅速,而且势头很猛。如果一个商家需要精确的告诉,明确这个人的姓名、联系方式,还有他涉及的商业属性。比如这个曾多次对于股票感兴趣,或者他对珍藏较为感兴趣,涉及的商家如果也经营了类似于的业务,那么他必要针对这些个人电话电话或者发送到短信,或者以其他方式做到定向简化的精准营销,实际效果是十分好的。
但同时这也意味著我们每个人在互联网时代基本正处于“打架”的状态,因为你的个人信息在大大的泄漏中,大大的出售中,在非法获取中,在非法利用中。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安宁权、个人隐私权、个人的信息不受法律维护的权益,都受到了系统化的侵犯。如果任由这种情况洪水泛滥下去,在可意识到的将来,我们普通人有可能知道是没什么宁日。
我们国家在刑法修整案九中,对于侵犯个人信息的刑事惩处显著加大力度,原先的规定是最高处三年,现在是最高处七年。以前的范围有可能更好的特别强调电信、医疗等部门,而现在不断扩大到任何部门,只要是在遵守职务或者获取服务的过程中取得了涉及的个人信息,如果你非法的获取、非法的销售,情节严重的话,都要追究责任刑事责任。
从这个方面来看,解释我们国家对于个人信息安全的推崇程度早已是空前的。经济之声:记者通过自助出售的租车单号的信息并不原始,比如没寄件人姓名与电话,发送地址也只粗略到省市。这是不是网站为了回避被查禁的风险? 朱巍:这个还很差说道,因为要卖这个租车单号有好多的意图,意味著不是像大家想要的那种很非常简单的,买了你姓名电话之后给你放广告,也不全然是侵犯你安全性权。
比如说把身份信息给略去,只把产品信息和单号,甚至省份信息给你,这有可能是做到数据统计资料,有可能是做到大数据的研究。现在对于网络不道德早已可以作出一些统计资料,比如每个地区的网民的不道德偏爱是什么,这个的信息来源很多就是源自这样的单号。
比如说像杭州那边的,它乐效忠网购,比如说像辽宁省这边的,他有可能热衷网络直播,所以说道它你不会找到每个地区网民的习惯都是不一样的,那么这些数据的来源是什么,我们如何统计资料,一部分就是源于你说道的这些单号。记者调查找到,从租车面单上能提供的个人信息更加多,还包括缴发件人的姓名、联系方式、精确地址及购物明细。一个网名为“鱼鱼”的卖家是一名腕表微商,他告诉他记者,自己底下有100多个代理,每天能搜集到从广州或惠州发货的租车面单近百张,可获取详尽的信息,如姓名、电话和具体地址,根据顾客市场需求,按数据详略或时间分类出售,价位在1至5元平均。一名QQ上的卖家说道,他手上的面单资源来自某著名电商网站的后台,100元起,缴付就是非货。
有意思的是,他还提醒记者要分担信息泄漏的责任,别拿去做电信诈骗。经济之声:我们想要告诉,这些租车信息的供应源到底是哪? 朱巍:现在大数据交易是可以的,因为现在好多大数据交易所是没问题的,但是如果是个人数据的话,任何人予以表示同意都不得收集交易。
前面说道的这些案例,电商的后台在买这些信息,你要分情况来看。第一种情况,如果还包括个人姓名、联系方式、身份信息等可辨识的信息都在上面,那就毫无疑问,归属于相当严重的牵涉到到刑法修正案九中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罪,单位也是一个犯罪主体。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说道,如果它把这些身份信息去除了,必要或间接没办法辨识到个人,这个我们学术上叫“脱敏”,经过脱敏简化的就变为大数据,这个大数据在交易过程中应当是没问题的,因为它不牵涉到个人隐私的问题。
但是这个时候还有一个问题,就是买的主体是谁。租车的小哥无法买,他不具备信息处理的能力,他不具备这种脱敏化处置的能力,都是专门的公司来做到这种事。那谁来买,电商平台能买吗?电商平台也不可以,因为他也不具备这个资格,他可能会委托第三方公司展开脱敏,脱敏之后有可能对外交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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